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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怎么填报表,利润表所得税费用怎么样填写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2 22:22:21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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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润表所得税费用怎么样填写

如果本月的利润总额是30000,本年累计的利润额是-3000,那所得税费用这一栏本月数要填写么?本月数填0,本年累计也为0如果本月的利润总额是30000,本年累计的利润额是8000,那所得税费用这一栏本月数要填写么?本年累计这一栏呢?本月数填0,本年累计也为2000希望能帮助到你!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就是当期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有需要弥补的亏损,所得税费用会减少或者为零,增加了净利润,这样在年末填写“利润分配表时填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中。

利润表所得税费用怎么样填写

2,所得税费用汇算清缴报表如何填写

一、正面回答1、收入明细表根据利润表本年累计数分项填写;2、成本费用明细表,根据实际分类填写;3、纳税调整项目表,按照账目填写;4、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明细表;5、税收优惠明细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所属行业填写;6、境外所得税抵免的;7、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二、分析详情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三、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填写什么表格?企业汇算清缴时需要填写的表,不同企业所要填写的表格会有些许差别,一般情况企业汇算清缴需要填写的表格如下所示: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收入明细表;3、成本费用明细表;4、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5、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6、税收优惠明细表;7、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8、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9、广告费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10、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11、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12、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所得税费用汇算清缴报表如何填写

3,所得税费用在企业所得税报表怎么填

企业所得税报表如何填?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4、第5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5、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6、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第7行≤第6行.7、第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8、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0时,填0, "本期金额"列不填.9、第1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10、第1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季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4按月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11、第13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12、第1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的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第14行=第12行×第13行13、第1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缴纳所得税额.

所得税费用在企业所得税报表怎么填

4,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

1.可以填负数,另外,你的销售收入要和你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要相等2.所得税申报表中第八行有个实际已缴纳增值税,那部分你比第六行的应缴纳增值税除了本季度发生所得税外,加上这2000元就可以了,那样你这个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就是第四季度产生的所得税+2000元;所得税是季度申报,所以每月会预提,预提分录: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缴所得税支付时借:应交税金-应缴所得税 贷:货币资金类科目
所得税在国税的,如果是查账征收,专管员会打电话叫会计拿企业所得税年报的安装光盘并进行培训,安装后根据年终报表输入相应的数字压缩后拷贝到u盘,将生成的各类表打印出来,盖上公章,带上u盘道国税局大厅申报,如果是核定征收,直接填写一张平时季报申报的b类表,找专管员签字就ok了,再拿到大厅申报。地税的汇算清缴也是在专管员那里拿三张表格,填写企业这一年度应交多少,已经缴纳多少,还需补交多少,最主要的是把应该交的印花税都补齐。这是武汉市的年报,不知道其他地区是怎么样的。

5,企业所得税报表怎么填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额方式:根据法律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极了。且除前述材料外,还应当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取自收入支出表;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纳税人其数据取自业务活动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根据本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的外,还应当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第1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第18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9行至第22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第23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企业所得税申报财务报表指什么表?企业财务报表的数字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总帐的期末各个"会计科目"余额编制的,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调整项目数额是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填列的,调整项目不用调整财务报表.综上所述,除前述材料外,还应当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要根据国家的政策进行企业所得税报表的填写。法律依据:法律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极了。且除前述材料外,还应当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6,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

3、6、9、12月末是要填报所得税A类报表 这个根据你利润表填写(十分简单)这个允许0申报的! 5月份没收入,申报时专管员让交了500的增值税,那是因为专管员不允许你0申报,等有销售再从中减去 6月份也没业务,帮别人开了张发票20000,那就成为你公司销售收入,没有库存那就成为虚开增值税发票后果很严重的,你一定要去搞张收购发票入帐。 所得税申报表都是根据利润表期末数填写的,期末数是负数那应纳税所得额就是0。 3月所得税=3月利润表期末数 6月所得税=6月利润表期末数—3月利润表期末数 9月所得税=9月利润表期末数—6月利润表期末数 12月所得税=12月利润表期末数—9月利润表期末数
还没有定征收方式?管理员干啥去了
如果是依账征收企业所得税,你就填A类表(查账征收)去申报,第二季度申报数不准确没关系,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年度申报时都可以调整。 另外,6月份的收入20000元应冲减5月份未开票收入16666.66元,余3333.34元申报纳缴增值税,但是你没有抵减,我觉得你应在以后月份进行抵减,这样你的申报报表才会平。
你先到税务机关问问 你公司所得税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然后再决定填哪张表 查账征收如果没有利润不用缴税 核定征收不管你有没有利润都要缴 利润总额可以是负 即亏损

7,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怎么填

1.第1行“一、工资薪金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2.第2行“其中:股权激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行权时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3.第3行“二、职工福利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的金额;第2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14%);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14%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4.第4行“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根据第5行或者第5+6行之和填报。5.第5行“其中: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适用于按照税法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比例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不包括第6行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第2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第3列“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填报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余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扣除比例与本行第1+3列之和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第6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为第1+3-4列的金额。6.第6行“其中: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适用于按照税法规定职工培训费用允许全额税前扣除的的纳税人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且按税法规定允许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第2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100%);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7.第7行“四、工会经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工会经费支出金额;第2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2%);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2%与本行第1列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8.第8行“五、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9.第9行“六、住房公积金”: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住房公积金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10.第10行“七、补充养老保险”: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补充养老保险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5%与本行第1列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11.第11行“八、补充医疗保险”: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补充医疗保险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5%与本行第1列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12.第12行“九、其他”:填报其他职工薪酬支出会计处理、税法规定情况及纳税调整金额。13.第13行“合计”:填报第1+3+4+7+8+9+10+11+12行的金额。

8,如何填所得税申报表

  国税函〔2008〕6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各地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以下简称《通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经研究,现就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有关填报口径问题明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填报说明第五条第3项相应修改为:“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计入本行。”  为了节约成本,已经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并尚未使用完的,可继续使用,其中“利润总额”一栏按照上述说明的口径填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第五条第16项“(分支机构本行填报总机构申报的第24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中的“第24行”修改为“第20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第五条第14-16项之后增加:“上述第18至20行,汇总纳税总、分机构税率一致的,按《通知》填报;汇总纳税总、分机构税率不一致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及相关补充文件的规定计算填报。即第9行或14行或16行与第18-20行关系不成立,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中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分配比例=分配税额计算关系不成立。”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3、6、9、12月末是要填报所得税a类报表 这个根据你利润表填写(十分简单)这个允许0申报的! 5月份没收入,申报时专管员让交了500的增值税,那是因为专管员不允许你0申报,等有销售再从中减去 6月份也没业务,帮别人开了张发票20000,那就成为你公司销售收入,没有库存那就成为虚开增值税发票后果很严重的,你一定要去搞张收购发票入帐。 所得税申报表都是根据利润表期末数填写的,期末数是负数那应纳税所得额就是0。 3月所得税=3月利润表期末数 6月所得税=6月利润表期末数—3月利润表期末数 9月所得税=9月利润表期末数—6月利润表期末数 12月所得税=12月利润表期末数—9月利润表期末数
不能自己加,这个是有专门的表格,你可以好好看一下。
所得税申报表是按季度预交的,所申报的是当年的应纳税款,与以前年度没关系.该交税时照交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的,只有在汇算清缴时才能处理申报弥补.至于交的所得税在年报中反映.

9,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写例题

你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写方法:1. 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4.第5行“税率(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5.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 6.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8.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9行=第6行一第7行一第8行,且第9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9.第ll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 10.第l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按季预缴企业:第l2行=第11行×l/4 按月预缴企业:第l2行=第11行×l/12 11.第l3行“税率(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12.第l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的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第l4行=第12行X第13行 13.第l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缴纳所得税额。 14.第l8行“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9行X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l4行X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X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15.第l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X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X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X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16.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r-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分支机构本行填报总机构申报的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 17.第21行“分配比例”: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分配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当期总机构申报表中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本表第21行“分配比例”的数额。

10,新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由一个主表、十多个附表组成,所以具体填写内容较多。需零报税,简答地说,有几种情况:一是营业收入可为零,成本、费用之类为零或有数据,利润为零或负;二是收入有具体数,成本、费用有,大于收入数,这样才能零报税;三是收入有具体数,成本、费用小于收入,有应纳税调减额,逻辑关系后利润为零或负数。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注意: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系统中录入数据前,必须先详细填写本公司基本信息,然后从相关附表开始陆续填写,最后系统自动生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填报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本表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 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四、各行的填报 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 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4、第5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5、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 6、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8、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0时,填0, “本期金额”列不填。 9、第1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 10、第1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按季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4 按月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12、第1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的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13、第1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缴纳所得税额。 14、第18行“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15、第1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16、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9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4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分支机构本行填报总机构申报的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 17、第21行“分配比例”: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分配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当期总机构申报表中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本表第21行“分配比例”的数额。 补充: 您还有我的一个过期问题,没有解决啦!希望我的回答能顺利解决您的问题!

11,所得税申请报表的填写

1.不包括。指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2.是收入减去成本再减去费用后的净利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二、本表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三、各列的填报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应填报第2行至第19行,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数据;“累计金额”列,填报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缴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1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应填报第21行至24行,其中:“本期金额”列,应填报22行和24行,填报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数据;“累计金额”列,应填报21行至24行,填报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应填报第26行。四、各行的填报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2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1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1至24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2、第二部分为第27行至第32行,其中: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28至30行;实行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填报第30至32行。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计算出预计利润额,填入本行“利润总额”内;开发产品完工、实现销售后,相关已纳税的预售收入预计利润可在本行“利润总额”内扣除。4、第5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5、第6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包括:(1)包括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4)符合税法规定的综合利用资源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收入10%的数额;(5)符合税法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在申报本行“免税收入”前,应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6、第7行“减、免税项目所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所得额,包括:(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等。纳税人在申报本行“减、免税项目所得”前,应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7、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的数额。8、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 :金额等于本表第4行-5行-6行-7行-8行。9、第10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10、第11行 “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11行=第9行×第10行,且第11行≥0。11、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软件企业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过渡期税收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第12行≤第11行。纳税人在申报本行“减免所得税额”前,除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12、第13行“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填报当期高新技术企业实际享受减免税额。第13行≤第12行。13、第14行“其中:软件企业”:填报当期软件企业实际享受减免税额。第14行≤第12行。14、第15行“其中:小型微利企业”:填报当期小型微利企业实际享受减免税额。第15行≤第12行。15、第16行“其中:过渡期优惠企业”:填报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实际享受减免税额。第16行≤第12行。16、第17行“其中:其他”:填报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实际享受减免税额。17、第1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18、第1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19行=第11行-第12行-第18行,如第19行<0时,本行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19、第2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累计金额”列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本期金额”列不填。21、第2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季预缴企业:第22行=第21行×1/4按月预缴企业:第22行=第21行×1/1222、第23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23、第2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的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第24行=第22行×第23行。24、第2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缴纳所得税额。26、第28行“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行至第2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8行“本期金额”=第19行“累计金额”列×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8行“本期金额”=第24行“本期金额”×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8行“本期金额”=第26行“本期金额”×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28、第29行 “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2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9行“本期金额”=第19行“累计金额”×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9行“本期金额”=第24行“本期金额”×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9行“本期金额”=第26行“本期金额”×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29、第30行 “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2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1) 汇总纳税总机构:①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总机构:第30行“本期金额”=第19行“累计金额”×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②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30行“本期金额”=第24行“本期金额”×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③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 30行“本期金额”=第26行“本期金额”×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2)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本行填报总机构申报的第3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30、第31行“分配比例”: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比例。31、第32行 “分配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当期总机构申报表中第3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本表第31行“分配比例”的数额。
依据损益表填: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4、第5行“税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经济特区企业按照国税发[2007]39号文规定的税率填写。 5、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 6、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8、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0时,填0, “本期金额”列不填。 9、第1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 10、第1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按季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4 按月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经济特区企业按照国税发[2007]39号文规定的税率填写。 12、第1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的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13、第1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缴纳所得税额。 14、第18行“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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