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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怎么填,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怎么填啊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5 03:32:26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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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怎么填啊

应纳税所得额就填1,应纳所得税额就是0.2 ,预计或实际缴纳所得税额就是你当年预缴的税额
你好,出口企业免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表格申请比较简单。请问你哪些地方不会填写呢?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怎么填啊

2,办理减免税登记申请报告怎么写

办理减免税登记申请报告xxxxxx税务局: #####公司于##年投资##元,注册资本金:######万元;法人代表:####;公司地址:#########;公司经营范围:#######。由于公司响应政府号召,积极招收下岗职工,目前在编人员##,其中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名,占公司职工人数的##%。根据国家税收相关政策和我公司实际,我公司申请减免三年企业所得税。 (减免税的依据、范围、年限、金额、企业的基本情况)当否,请批示! ########公司 200x年x月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如下书面资料: (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减免税的依据、范围、年限、金额、企业的基本情况等; (二)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 (三)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四)根据不同的减免税项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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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个人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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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个人怎么填

4,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所得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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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减免退方式”一栏,应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填写。对政策规定了适用税率,但又同时规定对减免税项目在一定期限内全部免征或部分免征部分征收的,则属于“按幅度减免”;对政策规定减按一定比例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则属于“按税率减免”;对政策规定按亏损额、损失数额等减免税的,则属于“按额度减免”方式。对“减免幅(额)度”一栏,如果属于“按幅度减免”,按照具体的幅度,比方税法规定减免50%,那就填50%;如果属于“按额度减免”,就填写具体的数目,比方申请减免50000元,就填写50000元;如果按照属于“按税率减免”;比方税法规定减按50%税率减免,就填50%。

5,期末留抵退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一)对于多缴的税款需要退还或用于抵缴下期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制退税(抵税)申请审批确认书,经有权税务机关批准,用于抵税的予以抵缴下期税款;退还税款的税务机关在六十日内制作收入退还书办理退库手续.(二)对于实行先征税后退还的减免税企业和其他特殊原因临时减免的,纳税人根据审批后的《政策性减免税申请表等审批表,制作收入退还书办理退库手续.(三)税务机关自收现金,发生多收税款退还纳税人的,在限额内(三十元以下)税务机关填制小额退税凭证,经基层税务机关批准,从自收现金的税款、基金、规费及滞纳金、罚款等各项收入中退还.退税、抵缴欠税、抵缴下期。(四)退抵税类型为:减免退税、汇算结算清缴退税、误收退税、先征后退、其它退款。(五)减免原因在退税类型为减免退税时,需填写相应的减免税原因。(六)申请退抵税方式为:退税、抵缴欠税、抵缴下期。拓展资料:当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不超过2017年底期末留抵税额时,当期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为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当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超过2017年底期末留抵税额时,当期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为2017年底期末留抵税额。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当期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以纳税人申请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和退还比例计算,并以纳税人2017年底期末留抵税额为上限.具体如下:(一)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退还比例

6,免税申请表怎么写

申请 XX国家税务局: 我司是XXXX个体工商户,公司注册时间XXXX,系XXXX纳税人。 因(具体原因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写) 财税文件(2001)113号特申请xxxx,望批复为盼! XXXX店名XX年XX月xx日
一般都用税务部门的制式“经营减免税申请表”,不用再另写申请报告。如果要写,给你个范本:减免xxx税申请xx地(国)税局:我单位(或我厂)于什么时候成立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座落在什么地方,主要经营什么产品,有职工多少人。自成立以来,经营成果一直不好,某年亏损了多少,近年来由于什么原因,使我单位的产品严重滞销,截止到什么时候产品的销量只有去年同期的多少,职工己经多长时间没有开过工资,经营十分困难,为使我单位早日度过难关,恢复生产,特向贵局提出申请,免除某年某月的什么税金。申请单位: 年 月 日

7,纳税人征收方式申请审批表怎样填

  1、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内容有哪些?  纳税申报有以下内容:  (1)报送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等资料。纳税人应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征收分局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纳税人如是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帐能力的个体工商业户,也应于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征收机关报送不设置帐簿、实行定额征税的申请。  (2)报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证件、资料。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后应按主管征收分局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无论有无经营收入和所得、无论有无应纳税款发生,均应按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的实际收入依适用的税种、税目和税率向主管征收分局(所)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附送的其他证件、资料。  2、扣缴义务人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主管征收分局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征收分局(所)报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3、临时经营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临时经营纳税人应到经营所在地征收分局(所)办理纳税申报。首先到征收分局的税务资料报表发售窗口领取纳税申报表,根据经营收入和所得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4、纳税人按政策或经批准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免税期间是否应申报纳税?  在减免税期间,纳税人也应向主管征收分局(所)办理纳税申报。其内容应包括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实际应缴税额等情况。  5、什么是“零申报”?  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正式营业后,如无经营收入和所得,或没有应纳税款发生(含亏损及免税),也必须按照主管征收分局规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征收分局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在纳税申报表的“经营收入”或“所得”一栏填上零或无,这就是零申报。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采用哪几种方式申报纳税?  (1)申报方式的种类  a.上门申报。包括手工录入和光电录入申报方式;  b.电子申报。包括使用电话申报、微机申报、报税器申报、传真申报方式;  c.邮寄申报(税务专邮);  d.委托税务代理机构申报。  (2)定期定额纳税人可采用电话申报、上门申报方式;查帐征收纳税人可采用除电话申报以外的其他申报方式。  (3)纳税人申请第一条2—4项的,应签定《电子报税协议书》(ZS002)等使用协议书。  7、纳税人应到哪个税务征收分局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纳税人应到税务登记证上注册地所在的征收分局(所)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下设四个征收分局和两个税务分局负责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具体见附表。  分局名称 职责范围 地址 咨询电话 办公电话  罗湖征收分局 负责罗湖区范围内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 罗湖区深南东路6吨 5402222  5403333 5412603  福田征收分局 负责福田区范围内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 福田区华福路华强医院斜对面福田税务大楼 3255155 3255139  南山征收分局 负责南山区范围内(除蛇口工业区、赤湾港)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 南山区南新路30号 6665013 6665750  蛇口征收分局 负责蛇口工业区、赤湾港范围内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 南山区蛇口工业大道新欣软件大厦8-9层 6891412 6891292  盐田征收分局 负责盐田区范围内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 盐田区深沙路建工大厦18层 5354846 5356267  5354844  宝安征收分局 所辖各征收所负责所在的镇辖区内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 宝安区新城前进路税务大楼 7759389 7780500  龙岗征收分局 所辖各征收所负责所在的镇辖区内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 龙岗区龙岗镇南联深龙大道旁 4808715 4814595  8、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否可以延期申报纳税?手续如何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遇有不可抗力因素或财务会计处理上的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向主管征收分局提出申请,到办税服务厅税务资料报表发售窗口领取《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按要求如实填写后报送到主管征收分局办税服务厅税务文书受理窗口。经主管征收分局同意,可在征收分局核准的延期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  9、采用现金纳税方式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纳税手续?  现金税款纳税方式适用于没有纳税编码或没有纳税帐户等临时经营的纳税人及跨区域经营的纳税人以及缴纳临时建安、运输、装卸其它服务和个人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零散税收的纳税人。具体手续如下:  纳税人持纳税申报表、付款单位证明或其它有关资料,报所在地征收分局征收科审核,由征收科确定征收税种、种目、税率(带征率)及应征税额后收取税款,并将完税证、发票交纳税人即可。  10、采用银行转帐纳税方式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纳税手续?  银行转帐纳税方式适用于现金纳税以外的所有纳税人缴纳税款。具体手续如下: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市内实现本行电脑联网的银行中选定一家银行开设纳税帐户,与其签订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并将开户银行及帐号报送主管征收分局征收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每月办理纳税申报前,纳税帐户至少存足当月应纳税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只需在征收分局规定的纳税期限内通过上门申报或邮寄、传真、电子等申报方式将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他有关纳税资料报送征收分局后,由征收分局通知纳税人开设纳税帐户的银行将纳税人本期应缴税金划解入国库,并将税票交纳税人。  11、纳税人是否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手续如何办理?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主管征收(检查、稽查)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1)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向主管征收分局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2)纳税人提出申请,应到主管征收分局税务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后报送到征收分局税务文书窗口。经主管征收分局审批同意后,即可延期缴纳税款;  (3)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由检查、稽查分局查补税款的,应向作出违法处罚的检、稽查分局直接报送《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即可延期缴纳税款。  (4)纳税人延期税款到期后,应按时向主管征收分局缴纳延期税款,缴交时应携带原批准的申请表查验。  12、什么是政策性减税、免税?纳税人如何办理减、免税手续?  凡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减税、免税、属于政策性减税、免税。由纳税人向主管征收分局提出申请,征收分局按审批权限审批。具体手续如下:  (1)纳税人持申请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征收分局税务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减免税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后,报送到主管征收分局办税服务厅税务文书受理窗口,同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征收分局税务文书受理窗口对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表》及有关证明、资料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根据局长或主管副局长审批意见,属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无论同意与否均拟文批复纳税人。属权限范围外的,应填写《减免税呈批表》加盖公章后报市局审批。经市局审批同意减免税的,由征收分局将《减免税申请表》和同意减免税的批复文件送纳税人一份。  13、什么是困难性减税、免税?手续如何办理?  纳税人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或因特殊情况需要在税收给予扶持、照顾并经税务机关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批准的减税、免税属于困难性减税、免税。困难性减免税须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由主管检查分局按审批权限报市局审批或转报上级税务机关、市政府审批。具体手续如下:  (1)纳税人持申请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征收分局税务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减免税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后报送到主管征收分局税务文书受理窗口。申请减免两个以上税种的,按税种分别填报,同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征收分局收到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表》及有关证明、资料后,转送主管检查分局、市局有关部门审批,最后经市局减免税审批小组讨论决定是否给予减免,并将批复文件送交一份给纳税人。  14、什么是双定户?其应纳税额是如何核定的?  凡是依据《征管法》的规定经税务机关同意可以不设置帐簿并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税额和规定时间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为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即双定户。其应纳税额按如下程序核定:  一、业户自报  (1)新办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因无建帐能力需要采用定期定额方式纳税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后、开业之前向主管征收分局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工商业户经营收入额申请核定表》(ZS035)。纳税人是企业的,原则上不予实行双定管理。对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可填报《纳税人不设置帐簿申请审批表》(ZS036)报评税科送分局分管副局长或局长严格审批同意的,可实行双定管理。  (2)已按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在定额期届满前十日内向主管征收分局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工商业户经营收入额申请核定表》。在定额期届满前纳税人主动要求调整定额的,应填报《调整纳税定额申请审批表》(ZS040)。申请表由主管征收分局办税服务厅税务文书受理窗口受理。  二、典型调查  各评税科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并按行业、地段、规模的不同类别确定有代表性的典型户,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填制《月份营业情况典型调查表》(ZS037)录入电脑,生成《典型调查情况登记簿》(ZS038)。通过典型调查,测定同行业、同地段、同规模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参考标准和毛利率参考标准。  三、定额核定  (1)各评税科收到纳税人报送的《工商业户经营收入额申请核定表》后,由主管评税科派调查组调查核实纳税人申请表的真实情况。对填报不实的,应在审核栏予以调整。然后参照测定的同行业、同地段、同规模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参考标准和毛利率参考标准,以及平时申报纳税情况,提出对纳税人定额核定与调整的初步意见。  对缴纳增值税的定期定额纳税人,如向我局申请定额纳税时国税局还未核定其营业收入额的,由征收分局主管评税科暂时核定其营业收入额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如果国税局后核定的营业收入额高于我局的定额,执行国税局的定额;如国税局核定的营业收入额明显低于我局的定额,应与国税局协商核定定额。如协商意见不一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国税局定额的标准征收,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可单独核定定额征收。  (2)评税科长主持召开评税会议,邀请工商、个协、私营企业协会、税务特邀监察员、个体户代表等单位和人员参加,对纳税人定额进行审核评议,确定纳税人月营业定额,报分局分管副局长或局长签批。  对逾期办理申请定额核定与调整手续的纳税人,主管征收分局可依照当地同类行业中经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收入额,核定其月营业定额。  (3)征收分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签批后,评税科给纳税人送发《核定(调整)定期定额户税款纳税通知书》(ZS039)。同时,将纳税人定额核定与调整情况录入电脑。《工商业户经营收入额申请核定表》和《核定(调整)定期定额户税款纳税通知书》由评税科保存存入纳税人征管资料档案。  15、双定户的定额多长时间调整一次?纳税人在双定期间应如何申报纳税?  对双定户定额核定与调整的期限,一般为半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纳税人在“双定”期间,每月应如实申报应税营业额。  (1)对生产经营范围、经营地点和从业人数未发生变化的双定户,每月申报应税营业额无论低于或高于核定的定额20%以内的,仍按核定的定额征收,待下期再作调整;  (2)对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地点和从业人员发生变化的双定户,如申报的实际营业额低于核定的定额,仍按核定的定额征税,其申报额经调查核实后作为下期调整的依据;如申报的实际营业收入高于核定的定额20%的,应按实际收入征收,不受定额的限制并应及时调整其定额。  对纳税人不主动如实申报营业额的,一经查实,除按偷税论处外,可从次月起调整其定额,不受定额期未满的限制。  16、纳税人使用纳税申报表有何规定?  纳税人应按照检查分局确定的检查类别到征收分局的办税大厅领取A、B、C分类的纳税申报表。A类用绿色,B类用黄色;C类用红色。  17、纳税人未按规定申报纳税有何处罚规定?  (1)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含零申报)的,由主管征收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对单位,按次(以一张申报表为一次)按税种每天罚款30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车船使用税各按每天10元);对个人(含个体户、双定户及其他个人),按次每天罚款10元;私人车船、私人出租房屋纳税人按次每天罚款5元。以上罚款最高限额为2000元。纳税人收到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从2000元最低罚款起计,再按上述量化标准以逾期天数处罚,最高罚款限额为1万元。  (2)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主管征收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的,一个单位一个申报期为一次,参照前款所述标准处罚。  (3)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解缴扣交税款,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改正外,一律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加收滞纳金一般不超过应缴纳税款的五倍,特殊情况例外。  (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查,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有关征收、检查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天罚款10元,罚款最高限额为2000元。情节严重的,从2000元最低罚款起计,再按每逾期一天罚款30元处罚,最高罚款限额为1万元。  18、什么是偷税?纳税人有偷税行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外,依照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处罚;偷税数额不满一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处罚;数额不满一万元或者数额占应缴税额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  进项发票:运费7%,一般17%

8,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怎么填写

1.增值税105表保存时提示“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应小于或等于本期应抵减税额,且应等于主表23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解决方法:一般是由于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没填造成。该表供当期有减免税的纳税人填报,简单点说,主表第8栏或第23栏有值,则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类似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有减免税的(即主表第9栏或13栏有值的),也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单元格为灰色无法填写?   解决方法:纳税人未正确操作。填写该表的正确操作是,点击该表【新增】按钮,系统会弹出填写对话框,纳税人选择对应的减免税性质,填写相应数据。   3.增值税105表打开只有附表一,其他报表无法打开?   解决方法:选择浏览器兼容性视图。
发布者:百好网店附件2《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二)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三)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四)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五)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3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六)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
文章TAG: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怎么填纳税纳税人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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