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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纳税申报时如何填写机动车增值税的进项抵扣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08 20:35:56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纳税申报时如何填写机动车增值税的进项抵扣

对不起,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改的,我刚才进申报系统看了一下,就直接在机动车进项时点击增加,然后据实填写后点确定就行了
未经认证的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的,如果抵扣了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并且才能在次月认证后做抵扣的。本人认为~!

纳税申报时如何填写机动车增值税的进项抵扣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已抵扣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应怎么填列

进项税那里填写呗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扫描成功后,则可有国税局网申报系统下载已扫描的抵扣文件,再在企业的申报系统进项税录入处导入抵扣文件 ,即可在增值税申报主表的进项税显示抵扣税额。当然企业也可以自行在申报系统的进项税栏填入抵扣税额
碰到了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已抵扣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应怎么填列

3,汽车销售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财务指标附报表的填制方法

首先,你肯定是一般纳税人吧。其次,我是按照统一的表格告诉你。购进汽车计入“库存商品借方发生额”,销售汽车计入“库存商品贷方发生额”,注意应为不含税的金额。如果你没有计入成本和制造费用的工资(均为期间费用),则可不填,当然如果你当地的税务机关有要求的话,可以填在下面的空白栏中。
同问。。。

汽车销售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财务指标附报表的填制方法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增值税申报系统报表管理里面怎么填写

(三)《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 票”填写纳税人取得的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 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 票》,按发 票票面“金额”填写本栏“金额”;按发 票票面“税额”填写本栏“税额”。  如果纳税人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 票》“税率”栏为“***”或发 票票面左上角注明“代开”字样的,为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 票》,应按按发 票票面“价税合计”数据填写本栏“金额”,按发 票票面“价税合计”栏数据乘以7%扣除率计算填写税额。
购入汽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过认证后,在附表二填写进项税额。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单没有关系。

5,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什么时候要填呀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或代理申报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填写。  以公司名义购买的新车,交了购置税,并取得完税证明后,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车辆购置税、印花税、牌照费等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涉税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申报计税价格”境内购置车辆,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价格”与“价外费用”合计填写。  纳税人到银行办理车辆购置税税款缴纳(转账或者现金)由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库传回的《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联次发放完税证明;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电子方式缴纳税款的,税款划缴成功后,主管税务机关即可发放完税证明;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以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收取税款后即可发放完税证明。
委托车行办理没有问题,车行在缴纳购置税的时候已经填写过申报表了,因此你不用再担心了,呵呵,有心人!
户在购车后办理牌照时需要《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这个要我们经销商打印提供的,可是我不知道如何安装这个打印软件,是自动生成表格和二维条码的那种,不要网上常见的doc格式的,有知道的朋友和我联系,非常感谢!

6,如何填写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上海

填表说明         一、 纳税人所有或者管理的车辆若有新增、 过户、 报废、 丢失等情况, 应先办理相应的登记(包括变动和注销登记) 手续后, 再办理纳税申报。 在办理上述手续前, 若存在欠缴税款, 则首先应清缴相应的欠税, 再办理登记、 申报手续。          二、 缴纳车船税的有关规定(20 07年 1月 1日启用)          (一) 应纳税额的确定 1.车辆类型为客车(微型客车除外)、 电车的, 如发动机排气量大于 100 0毫升的, 按核定载客人数,对照《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确定应纳税额; 如发动机排气量小于或等于 1000 毫升的, 按《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中的“微型客车”的税额标准确定应纳税额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8 〕4 8 号) 的规定)。 上述发动机排气量应按照国税发〔 200 8 〕4 8 号文的要求, 以如下凭证上相关项目所载数额为准:(1)《机动车登记证书》;(2)《机动车行驶证》;(3)《车辆出厂合格证明》;(4 )《车辆进口凭证》。    2.车辆类型为“微型普通客车”、“微型越野客车”、“微型轿车” 的, 按《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微型客车”确定应纳税额。          3.车辆类型为“货车”、“半挂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农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 的, 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 自重(整备质量) ×每吨每年税额(见《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4 .车辆类型为摩托车的, 按每辆 9 6元计算。          (二) 车辆自重(整备自量) 尾数在 0.5吨以下(含 0.5吨) 的, 按照 0.5吨计算; 超过 0.5吨的,按照 1吨计算。 1吨以下的小型车辆, 一律按照 1吨计算。  (三) 新购置的机动车辆, 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从车管部门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之日起 30 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 申报, 办理纳税或减免税手续。          三、 补缴车船使用税的有关规定(20 07年以前年度的税款)          (一) 应纳税额的确定         1.车辆类型为客车的, 按核定载客人数减去 1(驾驶位) 后, 对照《深圳市车船使用税税目税额表》确定应纳税额。          2.车辆类型为乘人三轮车的, 按每辆 60元计算。          3.车辆类型为货车的, 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 核定载质量×每吨每年税额(见《深圳市车船使用税税目税额表》)        4 .载货汽车( 不含牵引车)如附挂拖卡的, 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 核定载质量×每吨每年税额(见《深圳市车船使用税税目税额表》) ×(1+ 0.7 ) 5.车辆类型为牵引车的, 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 准牵引总质量×每吨每年税额(见《深圳市车船使用税税目税额表》)          (二) 车辆的核定载质量(包括载重吨位)、 准牵引总质量尾数不足 0.5吨的, 按 0.5吨计算, 超过0.5吨的, 按 1吨计算。          (三) 应税的车辆, 自核准行驶之日起, 当月 满十日的, 应纳税额从当月 起计; 当月 不满十日的, 从次月 起计。  (四) 新购置的机动车辆, 拥有人应从公安部门核准行驶之日起 30 日内, 向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 (税务所) 申报, 办理纳税或减免税手续。          四、 纳税人超过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 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 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税款滞纳之日起, 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目前一般采用缴纳车船保险费时由保险公司代为收取车船税。

7,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抵扣怎样填写申报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税收征收管理,适应使用税控器具开具发票的需要,总局决定从2006年8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机动车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二、《机动车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即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印色为紫色,第四联印色为蓝色,第五联印色为红色,第六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机动车发票》规格为241mm×177mm(票样附后)。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三、《机动车发票》的有关内容及含义是:“机打代码”应与“发票代码”一致,“机打号码”应与“发票号码”一致;“机器编号”指税控器具的编号;“税控码”指由税控器具根据票面相关参数生成打印的密码;“身份证号码”指购车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指由质检(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进口证明书号”指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号码;“商检单号”指商检局进口机动车车辆随车检验单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指表示机动车身份识别的统一代码(即“vin”);“价税合计”指含税(含增值税)车价;“纳税人识别号、账号、地址、开户银行”指销货单位所属信息;“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指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增值税税额”指按照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出的税额,供按规定符合进项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税款时使用;“不含税价”指不含增值税的车价,供税务机关计算进项抵扣税额和车辆购置税时使用,保留2位小数;“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指销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吨位”指货车核定载质量;“限乘人数”指轿车和货车限定的乘座人数。增值税税额和不含税价计算公式:增值税税额=价税合计-不含税价不含税价=价税合计÷(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四、《机动车发票》税控码加密参数共10项:即开票日期、机打代码、机打号码、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车辆识别代号、价税合计、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代码、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增值税税额。五、《机动车发票》开具要求(一)《机动车发票》应使用计算机和税控器具开具。在尚未使用税控器具前,可暂使用计算机开具,填开时,暂不填写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和税控码内容。(二)《机动车发票》开票软件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免费供机动车销售单位使用。税控器具及开票软件使用的具体规定由总局另行通知。(三)“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在纳税人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后由开票软件自动生成;“增值税税额”和“不含税价”在选定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后由开票软件自动生成;“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由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填开。(四)如发生退货的,应在价税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 “-”号。(五)《机动车发票》税控码及10项加密参数填开的内容要保证打印在相关栏目正中,不得压格或出格。在开票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并在废票全部联次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六)如购货单位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机动车发票》的,应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的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六、为了保证《机动车发票》相关数据采集认证的准确性,《机动车发票》采用干式复写纸(其中报税联、抵扣联需采用52克,发票联、注册登记联、记账联45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指定1家定点企业印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应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编码规则编印。各地的《机动车发票》票样(一式三份)要报总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并送同级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七、旧版《机动车发票》从2006年 8月 1日起停止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式样的通知》(国税发〔1998〕203号)同时废止。
是的的确可以抵扣的,申报表可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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