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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财政局哪里,《昌邑市财政志》出版发行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24 17:47:32 编辑:管理知识 手机版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0.9235万元,由昌邑市财政局拨付到西玉村村委会,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二)昌邑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000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5.2515万元,由昌邑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昌邑柳疃哪几个村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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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昌邑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勘探项目(2018-2019)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南五甲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社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昌邑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柳疃镇南五甲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 0.2334公顷,其中:农用地0.2334公顷(其中耕地0.206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67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8〕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75万元—90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0.9235万元。(二)本次征收土地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前已清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三、安置意见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0.9235万元,由昌邑市财政局拨付到西玉村村委会,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二)昌邑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000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 5.2515万元,由昌邑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昌邑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四、其他事项本方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5月31日起,至2018年6月6日止。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听证,听证申请书送至我局办公室,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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