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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二手车的公告,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在什么情形下不征收增值税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22 08:20:15 编辑:汽车经验 手机版

1,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在什么情形下不征收增值税

收取的代理费,是小规模纳税人前提下,月总收入不超过3万元可以免税。
您好,会计网为您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3号)规定,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除上述行为以外,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一)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二)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三)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因此,企业需对照上述文件规定,如同时符合文中的三个条件,则不需缴纳增值税。  详细可查询:http://www.kuaiji.com/shiwu/1382930

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在什么情形下不征收增值税

2,汽车上公告 流程 及需要哪些

dùot肠wbцcih圈榨jzヶ埢ゎ上b牌的流程各地不i一u样 4、拓印发动机和车u架号 5、填写机动车d注册登记表 5、上d线检测和车r辆照相 4、登记车g辆信息(购车f发票、车x辆合格证、强制保险单、户5口p本原件及t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g复印件、车y辆购置税单据第二l联) 2、选号 7、缴费622元v左右 3、领行驶证、车y辆注册登记证、车n牌。 不k需要驾驶证的。祝好运。
第一步:安全技术检验车主需带机动车来历凭证、国产机动车合格证、机动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表;进口车需提交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然后到车主住地的车辆管理所分所指定的新车检测场检验。 第二步:车管所提交的资料包括《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登记表》;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对于外地人需提供的身份证明是身份证及暂住证;机动车来历凭证,即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对于继承、赠与、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与、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国产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技术资料档案。国产车当日内就可办完手序,其中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每个1元,行驶证每套10元,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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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理销售二手车的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代理销售二手车是否缴纳增值税,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3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一是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二是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三是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3号字体:【大】 【中】 【小】 为加强管理,现将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除上述行为以外,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 (二)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三)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代理销售二手车的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4,二手车交易市场收取的各项费用如何征税增值税营业业税 搜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对上述问题给予了明确。 一、不征收增值税 按《23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 (二)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三)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二手车经营业务涉及到三方,一方是委托方即销货方,另一方是受托方即纳税人(二手车经营者),再一方是购买方。 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是指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二手车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是指《二手车发票》的“买方单位/个人”填开为购买方名称;并另外收取手续费是指受托方指按照二手车交易成交价款(含增值税额)的一定比例向委托方或购买方收取,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委托方支付手续费,但有时候也有购买方支付,具体谁支付手续费由委托方和购买方双方协商解决。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主要包括入场费、车辆过户费、办证服务费、车辆检测费等。 二、征收增值税 (一)不同时具备上述不征税增值税条件的,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也就是说,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才能享受不征收增值税政策,否则一律征税增值税,如:受托方向委托方预付货款等。 (二)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三、发票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发票》)由以下用票人开具:(一)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二)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的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三)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司。

5,不用了的想扔掉的电子产品应当怎样处理

在数码科技发展了这些年里,想必你一定拥有很多各种各样的电子数码设备吧?但是经过了各种产品的更新换代,旧的数码产品都会变得逐渐黯淡下来,可能被放在某个角落里被人遗忘,也可能被丢掉。对于旧的电子数码产品,每个人的处理方法不同,有很多人都是随随便便的将废弃的数码设备直接丢弃掉,这样的后果非常的严重。一般来说电子产品的内部都会包含大量的汞、铅、铬等金属物质,这些物质会污染环境,并且会间接的对我们的神经系统和生理系统造成一定的危害,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更加严重。而且不管是再怎么古老或者废弃的旧手机在进行有效的回收之后都可能发挥出很大的价值,每一个设备都可能会有自己的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第四次生命,都可以在某个方面来再次产生自己的光和热。那么到底要怎么处理废弃的或者不用的电子数码产品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第一、 可以将手机出售给官方的交易平台如果你最终决定放弃了你的旧设备,那么将旧手机出售到二手市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且现在不少的手机厂商都有回收机制,将自己的旧手机在手机官网回收,官网会按照手机的成色和好坏程度给出一个估价,然后用户可以选择将钱提现亦或者是兑换成代金券直接购买新的手机。第二、 可以将功能正常的旧手机放在二手交易市场上出售很多用户的手机并没有出现什么问题,但是又不想出售给官方的交易平台,毕竟官方的交易平台回收价格偏低,所以很多人都选择了将手机放在二手交易平台上进行出售,如果手机的成色好的话,既可以卖出一个高价钱,又可以解决那些预算不足但是又想买高价手机的人了,但是在出售手机的时候,一定要将自己的手机账号和密码退出,并且擦除掉自己的全部数据信息。第三、 将二手的手机或者废弃的手机捐赠出去如果你打算让你的旧设备发挥出自己的第二次生命,那么完全可以将这些旧的电子数码设备捐赠给一些慈善机构,然后由慈善机构将一些二手旧手机捐赠给一些乡村的一些教师,然后教师会用这个手机教学生们与他们远在他乡打工的父母进行更多的联系,这种处理方式也是非常有意义的。以上这几种方法都是最佳的处理方法,但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在将设备(尤其是手机)送走之前一定要完全的擦除设备上所有的数据,以防止个人数据的泄露造成自己的损失。
给家里的老人用。比如手机,电子书,智能手表这几类,只要你的二手电子产品还能用,其实都是可以教家里的长辈使用的。我之前的手机因为内存不够,导致日常学习工作收发文件很麻烦,所以换了,就把之前的手机给我爸了。这样家里的二手电子产品就得到了最充分的利用。
有的能值点钱的就卖了,就像去年组装了新电脑,旧的显卡主板内存,全部挂网上卖了,手机这些实在不能用的开不开机的就当废品让妈妈卖给了,能换锅碗瓢盆啥的,以前的一个mp4,还在家里睡觉。我的思想就是有价值的要么用,要么就扔了或者送亲戚。
那就是卖掉,毕竟这样还能收回一些成本。而且目前也有相当多的二手交易平台,卖起来也非常方便。但是呢,二手交易价格普遍来说非常低,尤其是安卓手机,掉价非常快。这个也是无法避免的,手机本身就越来越便宜,而且更新速度越来越快。哪怕你的机子还是9成新,估计也很难卖出高价。所以选择这种方式就看你舍不舍得了。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之规定:基金缴纳义务人销售或受托加工生产相关电器电子产品,按照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缴纳基金。应缴纳基金的计算公式为:? 应缴纳基金=销售数量(受托加工数量)×征收标准

6,二手车交易需要缴纳哪些增值税

二手车过户费主要按排量、年份进行收取,根据轿车、越野车、客车、货车等车辆类型以及不同排量范围、载重量范围等类别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最低过户费用200元,最高过户费用800元,其中1.0L以下排量收费200元,1.0L-1.9L排量收费400元,2.0L-2.9L排量收费600元,3.0L及以上收费800元。但是,这个二手车过户费怎么算会因为地区的不同而产生区别。比如说有些城市的人过户费用就会较某些城市的过户费用高上好几百元,另外,还有市场的原因,市场的不同也会导致。
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这份公告指出:经批准允许从事二_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购进或自制时,根据文件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应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购进或自制时,根据文件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4%)。“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37号)的规定,销售的二手车是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销售2013年8月1日后购进的所有自用机动车,都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需要注意以下三方面:一是二手车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3%)。二是个体工商户二手车销售额应该并入当月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总额,与起征点相比,确定是否应纳增值税。三是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二手车销售额并入当期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总额后确定是否应缴纳增值税。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3.机关、事业单位等销售二手车。一般情况下,这些单位本来不是国税机关的管辖户,偶然发生二手车销售,应作为临时纳税人按次纳税。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3%),与增值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相比后,确认是否应纳增值税。4.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免征增值税。(三)关于代理销售二手车受托方的特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3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一是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二是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三是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注:现改为:1、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2、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7,什么是汽车公告

汽车认证工作的一部分,企业须在国家环保局及某些地方环保局(如北京)备案汽车排放和油耗相关的信息,并提交排放的检测报告。 是环境保护部门控制污染,管理机动车的一个强制性的措施。 汽车环保标志是国家发放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分级标志,有黄色和绿色两大类,按照车型和排放标准进行审核,然后发放。目的是为了进行节能减排检查和汽车定期环保检查的需要。 环保标志的发放原则是汽油车: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国ⅰ”)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国ⅰ”)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黄色环保标志。柴油车: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汽车公告(含汽车底盘公告)、摩托车公告统称为机动车公告,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发布(2008年8月7日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没有批准公告的机动车辆不得生产和对外销售,车管部门也不予上牌,机动车辆公告是车辆在车管所上户的唯一依据。公告型号也就是汽车产品型号,汽车型号应能表明汽车的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等。汽车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如:DFZ3318VB3G1就是湖北随州生产的东风牌自卸汽车。更加详细的公告信息和车辆型号可在 中国机动车网 公告栏目 查询
汽车公告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整顿和规范车辆生产秩序,加强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工作,对车辆生产企业实行产品公告管理。对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工作等有很大作用。公告型号类似这些:L,在奥迪和奔驰系列中,有表示加长版,如A6L、S600LLe,尼桑和别克使用较多,如1.8LE ATT,有表示带涡轮增压的意思,如大众PASSAT1.8T,AudiA4 1.8T等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整顿和规范车辆生产秩序,加强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工作,对车辆生产企业实行产品公告管理。其内容包括:1、推进生产准入管理,定期《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2、规范企业申报《公告》工作程序;3、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和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4、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等。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汽车公告
汽车公告就是新车的准生证,没有上国家公告的车是不允许上牌和销售的。汽车公告、摩托车公告统称为机动车公告,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发布没有批准公告的机动车辆不得生产和对外销售,车管部门也不予上牌,机动车辆公告是车辆在车管所上户的唯一依据。公告型号也就是汽车产品型号,汽车型号应能表明汽车的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等。扩展资料:公告管理1.规范程序自2007年10月1日起,企业申报《公告》均实施集团公司(指以生产车辆产品为主业的集团公司)化管理,各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在网上申报的产品,必须经集团公司确认后方为有效。集团公司要对下属企业的产品规划及产品结构调整、产品技术进步及产品管理等方面要切实负起责任,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2.完成备案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1532号)的要求,企业对于需要保留在《公告》内的车辆产品,要补报《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置备案参数表》(以下简称《备案表》)。为使该项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要根据车辆的类别分步推进,并按照工作量的多少适时调整工作进度。3.补充试验工作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环保、节能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按规定完成产品的试验工作,将试验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中介机构,并经中介机构确认试验报告有效。各企业应当对本企业在《公告》内的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未补报《备案表》的、未补做试验的产品,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将其保留在《公告》内,视为企业自行撤销处理。已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的产品要予以撤销。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中介机构要按照上述精神,进一步细化补报《备案表》、试验报告及有关工作的时间、程序、步骤,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和增加技术判定条件及工作进度,明确有关具体要求,组织对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辅导,协助企业顺利完成补报工作。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汽车公告

8,销售二手车 交增值税的问题

楼上回答错误,增值税是全国统一怎么会有地区差异啊。非增值税一般纳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前购的车不管是否低于原价的都应该是减按2%征收,售价低于原价不征税是以前的规定已作废了哈。你的情况应该是去国税局申报交纳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03*2%交增值税。
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除上述行为以外,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   (二)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三)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购进或自制时,根据文件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应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购进或自制时,根据文件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4%)。“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37号)的规定,销售的二手车是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销售2013年8月1日后购进的所有自用机动车,都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需要注意以下三方面:一是二手车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3%)。二是个体工商户二手车销售额应该并入当月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总额,与起征点相比,确定是否应纳增值税。三是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二手车销售额并入当期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总额后确定是否应缴纳增值税。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3.营业税纳税人、机关、事业单位等销售二手车。一般情况下,这些单位本来不是国税机关的管辖户,偶然发生二手车销售,应作为临时纳税人按次纳税。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3%),与增值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相比后,确认是否应纳增值税。  4.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免征增值税。  (三)关于代理销售二手车受托方的特殊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3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一是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二是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三是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3号字体:【大】 【中】 【小】 为加强管理,现将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除上述行为以外,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 (二)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三)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9,二手车政策

为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指导交易各方进行二手车交易及相关活动,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制定《二手车交易规范》 ,现予发布,在行业内推广实施。   特此公告。二手车交易规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服务、经营行为,以及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明确交易规程,增加交易透明度,维护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交易及相关的活动适用于本规范。  第三条 二手车交易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五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按下列项目确认卖方的身份及车辆的合法性:  一卖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合法有效;  二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真实、合法、有效;  三交易车辆不属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交易的车辆。  第六条 二 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核实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与卖方身份证明名称一致;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的车辆,应附有资产处理证明;  二委托出售的车辆,卖方应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三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的车辆,应具有车辆收购合同等能够证明经销企业拥有该车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相关材料,以及原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原车主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名称一致。  第七条 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交易合同包括:收购合同、销售合同、买卖合同、委托购买合同、委托出售合同、委托拍卖合同等。  第八条 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335346135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一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公司按规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五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车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应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在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完成车辆转移登记后,买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购置税、养路费变更手续。  第九条二手车应在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交易。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应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在原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需要进行异地转移登记的,由车辆原属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在接收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入手续。  第十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在收取服务费、佣金时应开具发票。  第十一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经销企业、拍卖公司应建立交易档案,交易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复印件;  二购车原始发票或者最近一次交易发票复印件;  三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委托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或者机构代码证书以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五交易合同原件;  六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车辆信息表》(见附件一),二手车拍卖公司的《拍卖车辆信息》(见附件二)和《二手车拍卖成交确认书》(见附件三);  七其它需要存档的有关资料。  交易档案保留期限不少于3年。  第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非法车辆、伪造证照和车牌等违法行为,以及擅自更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调整里程表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并有责任配合调查。第二章 收购和销售  第十三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在收购车辆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按本规范第五条和第六条所列项目核实卖方身份以及交易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查验车辆的合法性;  二与卖方商定收购价格,如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格存有异议,经双方商定可委托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值进行鉴定评估。达成车辆收购意向的,签订收购合同,收购合同中应明确收购方享有车辆的处置权;三按收购合同向卖方支付车款。  第十四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  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对进入销售展示区的车辆按《车辆信息表》的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在显要位置予以明示,并可根据需要增加《车辆信息表》的有关内容。  第十五条 达成车辆销售意向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应与买方签订销售合同,并将《车辆信息表》作为合同附件。按合同约定收取车款时,应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
什么车?
根据我国的2018最新相关政策,在进行旧车置换新车时,车主可以享受一定的补贴。但部分车主可能平时忙于工作,对置换车辆的政策不太了解,因此换车时直接把旧车全权或者部分权益委托4s店,由其出售二手车及办理相关手续。在这个过程中,一些4s店利用车主不懂换车的政策来骗取车主的利益,侵吞或者减少车主应得的二手车置换补贴。如果还不明白可以咨询二手车置换新车的聚.元好车。二手车置换新车的注意事项:1.旧车置换补贴只针对6年以上老旧机动车,不满足条件的车型不享受此项政策补贴。2.出售旧车前了解政府相关补贴,可以登陆政府环境交易所以及有关网站,各大二手车市场也均有相关布告和服务窗户。3.出售的二手车辆应在年检有效期内,且消除车辆违章,车辆必须在交易日之前不拖欠税费,且强制三者保险有效。4.车辆外观基本符合行使本照片,改装以及相关损伤部分按照车辆管理要求恢复正常状态。5.关于旧车出售,目前可以在4s店内、旧车市场或者即时拍卖平台,具体选择根据用户自身的时间和价格要求。6.旧车过户后可凭过户凭证到相关服务窗口领取补贴,办理网络指标更新。7.更新批准后凭打印单购买新车办理相关牌照等业务。8.购买新车时候,应仔细询问厂家和品牌补贴,确定哪一部分是补贴,那一部分是优惠,有些品牌直接赠送保险或装饰,一定要询问好相关的赠品内容和价格。9.建议用户在交易之前到相关服务网站和市场咨询完善,避免着急造成补贴或优惠“不到位”。
文章TAG:销售二手车的公告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在什么情形下不征收增值税销售二手二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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