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该知道百度是做什么的,百度做搜索引擎,方便了广大网友。但百度毕竟是一家公司,其人员需要养活,公司要正常运转,企业要实现盈利,那么做广告也就太平常了,也不值得大惊小怪。如果没有广告的话,那百度是不可能运转下去的,网友在网上搜索时又哪有这么方便呢?但百度做推广显然也有个度的问题。一是推广不能太多,不能一搜索就满屏都是广告。
百度、优酷等企业把你的作品放到百度文库销售、网站视频播放加载广告,没有支付你任何费用,算不算侵权?
希望这个回答能够开启互联网尊重知识产权的里程碑时代的开始!就说我自己经历的事情吧。因为讲课需要我需要查阅部分学术文章,之前为了工作方便,我在**度购买了下载券,之后让助手帮我下载资料,可是最终我看到下载的基本是我自己的研究文章,换句话说,我在**度自己花钱买了自己撰写的文章,你说我生气不生气?**度是不是太过分!如图:上图所显示的下载需要的下载券是需要购买的。
所以出现魏则西事件我丝毫不感到奇怪,一个只追求商业利益而无视基本法律道德的商业模式能走得远吗?所以我们看到BAT巨头的分化,**度的落后有目可睹。再看一下我在**酷的视频,未经我同意大量上传,我要看一下我的讲课视频,还要被迫看一分钟广告,公然践踏作者的知识产权。如图:还有其他的大大小的网站、APP等互联网媒体肆意粘贴文章,甚至于换个名字就成自己的文章了,如此云云。
互联网的发展,好处是知识普及、提高了老百姓的素质,但前些年互联网基于平台模式的野蛮成长带来巨大社会负面效应,比如**博恶俗的热搜抛弃了最基本的良知、受到国家网信办的关闭处理,恶、黄、俗的风气弥漫在互联网平台,因为这些平台的商业模式靠的是流量拉广告,而不是做好知识内涵的建设、靠知识溢价生存,即便靠知识,**度、**酷某种程度上也是靠“偷窃”别人的产品的“销赃”商业模式(至少对我来讲如此)。
这些所谓的互联网大佬,靠着垄断的优势,压制知识产品的价值、如有异议就利用自己的技术肆意打压封闭,换句话说,当前互联网世界实际上还生活在旧世界、剥夺生产者的文化价值,野蛮的商业模式连国家也开始介入监管。所以说,即便你有所谓的AI新技术,但没有和谐科学的道德价值观,也属枉然、企业的没落实属必然。知识产权法明确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使用其知识产品、更不得用于商业行为,否则必须赔偿。
互联网旧的时代即将过去,平台也许也会消失,互联网即将进入内容时代,知识的价值愈加彰显,那些还在践踏法律、不尊重原创知识作品的企业必定会被抛进历史的垃圾堆里。真正的可持续商业模式是让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加入进来、分享成长的果实,而不是一味的压榨和剥削,现在我们看到发展迅速的互联网新贵采取的都是“合作、共赢”的分享模式,知识的价值可以很客观的体现出来,同样这些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