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伴随行业龙头的陆续上市,上市公司利用品牌、融资、支付手段等多方面优势,在中国的产业并购市场中崭露头角。主要举措有以下几个方面:定价市场化,上市公司股份支付的定价给予更多的选择窗口和定价弹性,资产定价逐步放开,评估方法给予更多的选择;支付手段多样化,重组配套融资放开,除股票和现金支付外,定向可转换债券(例如赛腾股份(603283)收购菱欧科技)亦可作为支付工具,非流通的认股权证等创新手段正深入研究,使支付手段成为交易利益平衡和风险控制的重要因素;发行对象进一步放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可以满足多股东收购和整合的需求。
股份的锁定期逐步放开,以推动股票的流动性,大股东增持的老股老办法(锁定12个月)、新股新办法(锁定36个月);发行对象业绩承诺有条件放松,鼓励给予交易各方更大市场博弈空间;要约收购效率进一步提升,要约收购的行政许可取消,简化了审核程序,审核周期缩短,推动上市公司市场化收购;鼓励大股东增持股份。行政许可程序已简化,股份发行中的股东增持、30%以上的每年2%的增持、50%以上股东的股份增持取消豁免申请的行政许可程序。
3、并购基金推动上市公司产业并购目前,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3600多家上市企业已经出现分化,面临技术变革、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大势,部分上市公司已失去成长优势,增长放缓或面临淘汰出局;另一部分企业则成长性很强、扩展能力大,但缺乏资金和并购能力。资本市场虽然每年都要发生上万起并购案例,但大多是现金并购,效率不高。
尤其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大多是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做大做强的途径离不开并购,但缺乏资金和专业的并购能力,潜在的并购市场和矛盾需求为专业化的并购基金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投资的模式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帮助上市公司完成产业链上下的整合,提高资源配制和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有效结合。
05并购基金的运作模式国际并购基金最早出现在20世纪中期的美国,随后扩展到欧洲及日本市场。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第四次并购浪潮中,以国际私募资本巨头KKR为代表的杠杆并购投资基金崭露头角,随后并购基金获得了空前发展。国际并购基金既有共同基金“集体投资、专家经营、分散风险、共同受益”的共性,又因其明确的投资倾向而独具特色。
从资金的募集角度来看,并购基金属于私募股权基金,主要采用向特定机构或个人非公开募集的方式筹集资金;从被投资企业的发展阶段来看,并购基金主要投资成熟期、具有稳定现金流的目标企业,而风险投资主要投资创业型企业;从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来看,并购基金意在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而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控制权无兴趣;从并购基金的投资策略来看,并购基金主要分为控股型并购基金和参股型并购基金。
以获取标的公司控制权的并购基金对基金管理机构具有更高的要求,目前,国内并购基金还主要以参与并购事件为主,短期内并未大规模出现真正的Buyout基金。1、 控股型并购基金控股型并购基金的运作模式强调获得并购标的控制权,并以此主导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及运营,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并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是国际并购基金的主流模式。
控股型并购基金具有三个重要特征。1) 以获得并购标的企业控制权为投资前提。国外企业股权相对分散,职业经理人文化趋于成熟,投资者对企业控制权的市场化意识非常强,标的企业控制权的流动性空间较大。当企业发展出现困难或遇有好的市场机会,股东出售意愿较强,并购人较易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这是国际并购基金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
2) 以杠杆收购为并购投资的核心运作手段。国外成熟的金融体系为控股型并购基金提供了垃圾债券、优先贷款、夹层融资等多样化的并购融资工具,并购基金杠杆率得以数倍甚至数十倍地释放,投资规模和收益率随之获得提升。3) 以打造优秀整合能力的管理团队为安全保障。控股型并购需要对标的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经营整合,因此需要具有资深经营经验和优秀整合能力的决策管理团队主导标的企业的一系列整合重组,以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和价值。
因此控股型并购基金管理团队包括资深职业经理人和管理经验丰富的企业创始人,这也是国外控股型并购基金与其他PE运作模式的较大区别之一。2、参股型并购基金参股型并购基金并不取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而是通过提供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的方式,协助其他主导并购方参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参股型并购基金虽然不能主导标的企业的整合,但可以少量资本为支点,借助增值服务和网络资源参与并购。
通常参与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为并购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并购基金根据对行业和并购双方整合价值的判断,以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更为灵活的方式提供过桥贷款,以较低风险获得固定或浮动收益。同时可通过将一部分债务融资转变成权益性资本,实现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二是适当对标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购基金可以是已有并购企业的跟进投资者,也可以联合其他有整合实力的产业投资者为主导投资者,共同对被并购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整合重组,在适当时候通过将所持股权转让等形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