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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m羞辱调教vk,调教脚奴怎么玩图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9 18:53:28 编辑:游戏知识 手机版

张无忌和赵敏婚后还会玩挠脚底的游戏吗?

张无忌和赵敏婚后还会玩挠脚底的游戏吗

谢谢悟空邀请。正常情况下,金庸武侠小说写情不写欲,除了韦小宝有不少胡天胡地的描写之外,其他男主角都极少牵扯到情欲。哪怕轻薄如杨过,他跟小龙女独处一室那么久,也没有对小龙女有半分逾越,只不过后来小龙女自己先发现自己对杨过动了情,杨过那时候还懵懂无知呢。至于令狐冲被人说成无形浪子,实际上他只不过轻轻亲了任盈盈一下,就被打一巴掌,再无一点邪念。

段誉倒有一段情欲戏份,但那是被人下药。虚竹那个呢,则是直接被人把一个赤身大姑娘放身边,其实也不是主动的。可以这么说,男主角里唯一一个主动动了情欲的人除了韦小宝,反而就是看着老实巴交的张无忌了。张无忌动情的年龄很小,他第一次幻想和爱恋给了朱九真,不过朱九真是个蛇蝎女人,张无忌非但没有得到丝毫反馈反而还被害得很惨。

后来机缘巧合张无忌修炼了九阳神功,就开始桃花不断了。先是表妹殷离,这时候殷离由于修炼千蛛万毒手,变得丑陋无比,又受到峨眉昆仑等派的欺负,张无忌出于一时激愤,说出了要娶她的话。伴随着与殷离的卿卿我我,周芷若出场了,她与张无忌打小认识,再次相见,周芷若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清丽不可方物,张无忌自然看了就入迷了。

后来就是杨不悔和小昭了,张无忌跟杨不悔小时候有过一路之缘,算得上青梅竹马,不过杨不悔对张无忌并不感冒,只是张无忌属于见一个爱一个类型,看到她心里也有波澜。小昭呢,这会儿是杨不悔的丫头,但是得到了张无忌格外的关照,也就从这里她开始喜欢上了张无忌,最终演化成痴恋。再往后就是赵敏了,赵敏开始一身男人打扮,但是也掩盖不住她的花容月貌。

后来地牢一劫,张无忌为了逃出去,撕扯了赵敏的鞋袜,开始运功挠她脚底,把赵敏折磨的死去活来,最终逃了出去。这个挠脚心书中有说明,跟普通人打闹挠痒可不是一回事,而是张无忌运用九阳神功进行特殊的挠痒,这种难受劲可以说没人可以忍受的了,估计时间久了人可以直接笑的背过气去甚至直接就挂了。虽然折磨的不轻,但也就因为这个举动,赵敏对张无忌有了情愫。

实际上,脚不仅在古代,就算在今天,在文学作品里也多代表着情欲,就好像电视里演绎的一样,很多人偷情勾搭可能都是桌子底下脚一搭。而古人对脚的重视迷恋程度,更是到了近乎变态的地步,比如裹足,比如三寸金莲。一般来说,一个男子碰了一个女子赤脚,如果不娶她,那女的就要自杀了。赵敏虽然是元人,但是她自小学习中原文化,统领群豪行走江湖,肯定也深受中原文化影响

有了这样的接触,她肯定就吃定张无忌了。张无忌挠赵敏脚底这个描写算是张无忌第一次的情欲描写,这时候张无忌可能是无心的,但在赵敏心里却掀起了涟漪,无法磨灭。后来张无忌和四女共同出海,遇到了波斯明教来找回圣女,小昭为了救母亲和众人,万般无奈只能回去做圣女,离别之前,张无忌小昭深情拥吻,书中甚至说到小昭身子已经软热,如果没有紫衫龙王一旁提醒,两人很可能就把持不住,做成了好事。

这里完全就是张无忌主动动了情欲,没有任何外在条件。再到后面,周芷若为了窃取倚天剑屠龙刀,毒害众人,杀死殷离,嫁祸赵敏并把赵敏放逐大海,周芷若暂时成了张无忌唯一的女人。当时周芷若为了装无辜,自己也吃了迷药,张无忌为了给她驱毒,免不了各种肢体接触,在谢逊主持下订了亲,张无忌和周芷若也进入一段蜜月期。然而万万没想到,殷离并没有死,张无忌和周芷若各种甜言蜜语卿卿我我全都被殷离看在眼里,后来还说了出来。

这时候的张无忌跟周芷若,除了最后一步,基本啥都干了。而张无忌跟赵敏呢,书中的亲密举动绝不止挠脚心那一次。比如后来张无忌周芷若成亲当日,赵敏大闹婚礼现场,以谢逊安危这个理由拉走了张无忌。两人一路奔走来到少林寺,寄宿在一户人家,当天晚上两人卿卿我我,赵敏已经准备完全交给张无忌了,而张无忌呢,也几乎要把持不住,不过那时候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实在不适宜做这种事情。

而且他功力毕竟很深,给生生克制住了。看得出来,在《倚天屠龙记》里,张无忌有多次动情,但是没有一次真正完成,没有一次真正释放。经历过青春期的人也会清楚,这种滋味并不好受,可以想象,一旦他跟赵敏真的成了亲,会有怎样的热烈。实际上,在古代的确有很多男女对于云雨之事都是很保守的,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看到对方下面是什么样子,全是摸黑进行,更别说什么挠脚调情,甜言蜜语了。

但是呢,对于赵敏张无忌来说,古代的保守规矩应该都不是事,赵敏本来就是元人,对于中原礼教那些虽然懂但不放在心上,张无忌小时候就在荒岛长大,虽然有父母教导,但也保留了几分野孩子的天性。两个人都是年轻力壮,而且走到一起真的可以说是历经磨难,十分不容易,两人婚后自然要好好享受一下人伦之乐了。挠脚心作为两人定情之初,特别是赵敏情愫初定的一个举动,婚后经常拿出来重温一下再正常不过了。

如何写一篇男主是女主的奴隶被虐的古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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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男子一身黑衣,俊逸的眉眼间满是虔诚,他跪在地上,看向倚在贵妃塌上的女子,一双鹰眸中情意深重。“你还记得我这个主人?”女子一身火红长袍,领口松垮,隐隐露出些许璇旎的风光,金色的面具遮住了半边脸,绯红的唇瓣勾着一抹无情的弧度。“当初若不是主人,奴早已命丧黄泉,今生今世不敢忘记主人大恩。”“呵……你嘴倒甜,可惜,却不知是不是口蜜腹剑……”“主人若怀疑奴,奴愿一死证清白,来世再报主人大恩。

”男子说完便拔出了匕首,意欲自刎。“慢。”女子嗓音有些不悦,瞬又恢复平静,“我不想见血,你留在我身边吧,如果哪天我发现你有二心……后果你懂的。”“谢主人!奴一定尽心侍奉主人!”男子抛开匕首,激动磕头,似乎能侍候女子对他来说是天大的荣幸。女子也勾了勾唇,面具后的一双凤眸冷厉顿去,只余丝缕柔情。————————“神医呢?!把他给我绑过来!!”女子绝美的容颜上满是担忧焦急,不顾形象地咆哮着,她怀中抱着的男子胸口处还在汩汩流出血液。

“咳咳……能为……主人而死……咳咳……是奴的荣幸……咳……”一句话断断续续,大口大口的血液从他口中流出。“你闭嘴!我早就不把你当奴才了!你不会死的!来人啊,把圣药取出来!”女子纤长的手按住男子伤口,一向比男人还要勇敢的她头一次害怕起来,害怕失去一个明明武功不及她却宠她护她恋她之人,害怕失去一个不因给一个女子当奴才而心怀怨恨之人,害怕失去一个……她爱的人。

生死人肉白骨的圣药一股脑灌进男子口中,看着男子生机恢复,一颗泪,突兀地滑落。——————————“将军,我军遭到埋伏,军中死伤大半,粮道也被截断,估计是……冲不出去了。”女子一身银铠,英姿飒爽,颇有种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怕死吗?”端坐于高台首位,她的话语足以响彻操场。“不怕!”数千将士齐齐回答,哪怕面临死路也战意盎然。

“很好!我军中果然没有孬种!左将军!”“到!”“率领将士从东面突出重围,我随后就到!”“得令!”数千将士开拨,女子倚在太师椅上,唇瓣勾起,凤眸中闪烁着疯狂之意。“主人。”男子出声,“您不随他们一起走吗?”“说了多少遍了,别叫我主人,我与你早就不是主仆关系了,不是吗?”女子起身,扑入男子怀中,终于有了些小女人的做派。

“主人……”男子无奈叫道,表情突然定格,怀中之人一把推开了他,他低头看去,匕首已尽数末入心口。他抬头看向女子,脸上却无半丝埋怨。“这一战我定是活不下来的,我不想让你看到我死的样子,当初我救了你的命,如今再夺回来,这一世我们已经两清了,下一世,你可千万不要与我扯上联系。”女子表情冷漠,身形却细微的颤抖了一瞬,她就是这般自私,属于她的人和物,毁了也不能便宜他人。

打人不打脸,老师用脚踹学生头算虐待吗?学生需要保留尊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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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脚踹学生的头就能培养出北大、清华的高材生吗?俗话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老师也没资格伤害学生身体,育人不是虐人,学生也是人,也有尊严也会伤心,为什么要伤害他们的幼小的心灵,老师的严厉不一定让学生信服,反而会引起逆反心理,光是口头训斥都不应该,更何况是用脚踹更是错上加错,还触犯了法律,造成了故意伤害,学生家属可以报警进行伤残鉴定后,起诉该老师。

在古代,奴隶主能随便杀死自己的奴隶或随意强暴自己的女奴隶吗?

可以的,是的,我在殷商的时候就是一个小财主,拥有大小奴隶82个,其中老年奴隶7个。那位大哥说了要老奴隶干啥呀?我告诉你,奴隶越老越值钱的,奴隶能活到老肯定都是会有一定的技能的,对于种植养殖特别精通;照顾主人收拾房子又快又利索;做饭特别好吃,说话特逗人等等等等,总之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放在奴隶社会也是可行的。

有壮年奴隶42人,其中男奴隶28个,女奴隶14个,男奴隶一般都是早上去我的农庄干活,有下地种粮食的,有放牛放马的,有做木匠的,有做铁匠的,有在我的店里做伙计的,反正都得有活干,老子不养闲人!女奴隶分两种,结了婚的和没结婚的,结了婚的就是带孩子,给我的家里人还有去干活的男奴隶做饭,收拾房子,收拾我的小花园,养点鸡鸭猪羊什么的!至于未婚的,就要学习一些技能了,比如唱歌跳舞啊,端茶倒水啊,至于有和哪个男奴隶看上眼的就赶紧结婚去娃娃,毕竟他们的娃娃也是我的财产啊。

至于说我看上的女奴隶,嘿嘿,那得留着,等老婆大人哪天回娘家了我也能偷回荤,嘿嘿嘿,你们懂的!那还有三十多个小奴隶呢,那可都是宝贝,那得留着,以后能到店里去的就上几天学,认几个字,以后做个伙计账房啥的,说不定还能做个掌柜的。机灵活泼的,就请个武士教几天拳脚功夫,以后可以看家护院什么的。老实本分的就学个技术或者种种田什么的,反正很多活技术不高,一学就会。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要真是挖个坑就能解决,当年的朱重八也犯不上四处磕头求人了。在不少古代文学作品里,经常会出现这么一幕场景,某女子父母去世后,由于家中贫困无钱安葬,因此就“卖身葬父”。这意思就是说,把自己当做一件货物,希望被人买走,然后好还钱来安葬自己的父母。每当看到这样的剧情,就有人十分疑惑,好好的姑娘,干嘛非要卖身才能安葬父母呢?随便找个空地,挖个坑一埋不就解决了吗?顶多就是没什么仪式,葬礼寒酸了点而已。

如果单论程序,这样的想法确实没错,并且穷人也不在乎什么仪式,寒酸点也无所谓。但问题是,这根本就不是随便挖个坑就能解决的事,要真是这么简单的话,当年的朱元璋,何苦磕头如捣蒜一般,去求地主刘德呢?所以说,想随便挖个坑就把人埋了,在古代根本就是异想天开的事。我们还是以朱元璋为例子,看一看为何不能这么做。朱元璋祖上几辈儿都是贫农,到了他父亲朱五四这一代,同样也是如此,为了能活下去,不得已给地主家当佃户,靠租住地主家的田地为生。

但屋漏偏逢连阴雨,在朱元璋十几岁的时候,家乡濠州先是发生旱灾,导致田里收成大减,旱灾之后,紧接着就是漫天蔽日的蝗虫,又把田地里仅剩的一点粮食吃的干干净净。这还不算完,蝗灾过后,当地爆发瘟疫,彻底击垮了朱家。前后也就半个月的时间,朱元璋的父亲、母亲以及大哥前后去世,死因均是饿死,家里也就只剩下朱元璋和二哥朱重六。

亲人相继离世,让这哥俩无尽悲伤,但在他们悲伤的同时,发现了一个急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如何安葬父母?古人讲究入土为安,父母操劳一世,总不能临了让他们暴尸荒野吧?但朱元璋和朱重六这哥俩,却没有能力,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要是按照“随便挖个坑儿”这种理论,这个问题有什么好为难的?兄弟俩拿把铁锹,找个荒山野岭,挖出来一个能够埋住父母的大坑不就完了?道理很简单,但朱元璋做不到,为什么呢?这其中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挖坑的地从哪儿来?古语有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通俗地讲,即便是在古代,每一块地都是有主的,哪怕是荒山野岭也不例外。

朱元璋所在的村子,拥有地产最多的人就是地主刘德,除了他之外,还有不少拥有少量田产的人。而这些人,占据了方圆几十里之内所有的田地。但凡是朱元璋家哪怕有一块地,他爹朱五四也不至于给地主家当佃户,自己种地自己收,不用给地主交租纳粮不香吗?就是因为没有地,朱家才过得如此艰难,在这种情况下,你让朱元璋随便找个地方刨个坑?可能没等他刨完,就有人找上门来了。

而朱元璋所面临的情况,与那些卖身葬父的女子一模一样,同样都是没有的,所以,让这个女子去哪里挖个坑?朱元璋最后的解决办法,是同村的刘继祖看他可怜,免费送给他了一块地,这才解决朱元璋安葬父母的第一个问题。但那些卖身葬父的女子,显然没有碰上像刘继祖这样的好人,因此,也就只能寄希望有人能将她买走了。只有有人将姑娘买了,比如某个财主,这样他才会在属于自家的地产里挑出来一块,让姑娘把父母安葬在这里。

说白了,这其实就是一种交易,姑娘用自身换取了一块能埋葬父母的地方。朱元璋当年若不是碰到了刘继祖,那么他和他的二哥朱重六,极有可能也会上演一幕“卖身葬父”的戏码。这就是不能随便挖坑的第一个原因,除此之外,还牵涉到一个户籍的问题。我们现代人,有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出生证明等各种证明自己身份和籍贯的证件,并且得益于科技的进步,要查一个人的这方面信息也很方便。

而在古代,虽说没有现代的高科技手段,但是同样也有相对健全的户籍管理制度。早在商周时期,就已经有基本的户籍管理办法,当时叫做“登人”,意思就是统计每一家的男丁数量,目的是为了征集兵丁、组建军队以满足战争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了春秋战国时,户籍制度更为完善,称之为“书社”,每25家为一社,地方长官每年会对所辖范围内的“社”进行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变动,主要功能是为了赋税服务。

而到之后的几个朝代,户籍管理制度越来越健全,统计内容也越来越详细。尤其到了明朝,朱元璋为了防止滋生流民,更是进行了户籍大改革,先是在登基之初来了一次人口大普查,之后根据普查结果颁发户帖,户帖中的内容,包括这个人的户种、原籍贯、现籍贯、居住地、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其详细程度,基本上与我们现代的户口本差不多一样了。

在这种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下,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身份可查,叫什么,家住哪里,什么职业,官府一翻户帖基本上一目了然。要是没在户帖上,那么就惨了,那就是古代的“黑户”,而黑户是古代官府重点打击的对象。比如当地发生盗窃案件了,在没有抓到罪犯之前,官府先会找那些黑户一一排查,即便不是他们干的,但也脱不了被官府怀疑。

总之,在古代,没有户籍成为黑户的话,那真的是寸步难行。而之所以要说这些,就是因为如果随便挖个坑埋了人的话,那么户籍问题就没办法处理,而不处理,那就会给活着的人带来无尽的麻烦。为什么呢?前文也讲过,古代户籍是会定期进行普查的,看一看原先的户籍登记人数有没有变动,如果一个人死了,那么按流程来说,就需要注销对应的户籍。

而那些需要“卖身葬父”的女子,大多是跟随父母流落到异乡的,也就是说,他们的户籍并不在这里。因此,如果这个姑娘想保留自己的户籍,那么有两种办法,第一种是将父母的尸体运回故乡埋葬,同时报备官府,注销父母的户籍。另一种办法,就是姑娘落户在父母死亡去世的地区。先说第一种办法,这肯定可行性极低,都沦落到卖身的地步了,让姑娘拿什么来支付运送父母遗体的费用。

而第二种办法呢,看上去似乎可行性很高,但需要注意的是,要想落户在父母的死亡地,需要给当地的官府出具一份证明。这个证明就是来佐证自己的身份,并且死者确实是自己的父母。但问题是,这个证明不是一纸文书就行的,最好也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有个埋葬父母的坟头,并且,这个坟墓的规制还得符合官府的标准,以便查证呈报。不然的话,官府是不可能让你落户在当地的。

你要是随便挖个坑把父母埋了(前提是找到能挖坑的地方),然后指着坟头说这就是我的父母,且不说坟墓的规制合不合格,单说这样的做法,官府就不会认。为什么呢?很简单,如果有个强盗杀了个人,也随便找个地方挖坑埋了,然后他也对官府说这里面是我的父母之类的话,那是不是就逃脱了律法的惩戒呢?之所以必须保证坟墓符合规制,某种程度上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而如果不这么做的话,那么这个姑娘将会面临原有的户籍被注销(毕竟人都跑外地去了),新地方又无法落户,最终就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黑户”。黑户有什么危害前文也已经提过,除了会成为官府的打击对象之外,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证,同时古代出行到哪里都需要“路引”,也就是身份证明加介绍信,而黑户是不可能有这些东西的,因此,只得寸步难行。

所以,古代那些“卖身葬父”的人,除了想有一块安葬父母的土地之外,更需要有人帮他们解决因为父母过世而遇到的户籍问题,其中就包括把坟墓修建的合乎标准,而这些都需要花钱,没有钱,那就只能出卖自己了。最后一个,就是葬礼仪式方面的问题。这一点并不是特别重要,但也是原因之一。古人对于身后之事相当看重,很早就有“事死如事生”的说法,包括“入土为安”等说法,都是源自这种观念。

因此,一个人过世之后,但凡是有条件的,都会对丧事的仪式以及过程十分上心。当然,这需要根据经济实力,富人不怕花钱,自然是大操大办,而穷人没钱,达不到富人这种标准,但至少在大体流程上也会尽力去跟随传统。比如棺木、比如各种祭祀的用品等等。要是真的像朱元璋哥俩那样,因为实在太穷,最终只能找了几件破衣裳,把父母裹住埋了也不是不可以,但终归这是个例,大部分人还是想稍微操持一下,最起码得有口薄皮棺材吧。

非洲人被运去美洲做黑奴,古代历史上为什么中国人没有被抓去美洲做奴隶?

有网友问欧洲人运输了大量非洲黑奴到美洲工作,为什么没有抓中国人去非洲做奴隶?首先是,非洲人普遍体格更好,也更加适应热带气候,并且非洲大陆在当时,很多地区,都还是部落。可以利用部落矛盾,以及部落实力弱小,大批量的获得奴隶资源。我国的清朝虽然也不强,但是要想到清朝来抓奴隶也很麻烦,清朝实力在弱,欧洲人也要组织1个1万人规模上下的军队才能打进来。

从欧洲出发绕过好望角,进入印度洋,再抓取人员横跨太平洋运输到美洲,那个成本也太高了,路途是从非洲到美洲的几乎十倍,成本更是几十倍。欧美从我国获得劳动力,主要是靠劳工。到了19世纪鸦片战争以后,大体上已经禁止了奴隶贸易,可是欧美殖民者面临的缺乏劳动力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而在我国福建,广东还是大量没有土地的农民,特别是在土客大械斗以后,失地人员非常多。

外国洋行就通过在我国的代理大量招募中国人去南洋,澳洲和美洲做工,一般合同期限是3年,5年和10年三种。一般会给60块银洋安家费,但是往往被代理贪污走30块银洋,劳工自己只能拿到30块银洋安家费。早期的时候,清朝是不允许这么做的,比如在1869年两广总督瑞麟一次就斩首了张亚保等69名代理人。总体来说,华工在英国殖民地待遇比在荷兰殖民地好,在北美又比在英国殖民地好一些,环境最恶劣的是古巴和秘鲁。

刘虎称:保利尼奥用硬脚底踩踏对方软面部,按照规定应该被红牌罚下,你怎么看?

不论在主观上还是客观上,这个抬脚过高出脚之时并不犯规,因为当保利尼奥迎球顺势转身起脚之际,对方球员罗歆与保利之间有一段距离,从横向视频画面比例看至少有4米,这情况下保利尼奥是处于有利拿球范围,保利并非飞身向前,脚也并非使劲踢出,而是成功钩到球落向其控制范围之内,在距离上罗歆并不在利于拿球的范围,当保利尼奥钩到球脚自然放下之时,罗歆奋身赶到,弓身把头从下而斜上撞在保鞋底下,罗是迟到了,以致受伤。

这个判罚的关键点放在了最后罗歆受伤了,而没有看全程,没有考虑到做危险动作的其实是罗歆而非保利尼奥。裁判是没有把状态完全投入自身工作中,以致没有合理正确解读比赛本身,只看表象结果去硬套规则而作出错判。而只听从视频裁判自己不亲自去看VAR,是失职,因为这个不是越位或入球纯科技就能分辨出来的事,是需要作为主裁的去思考判定的,事关红牌,做法太草率和不专业。

至于视频裁判在反复观看视频回放仍主张主裁出红牌,那这个视频裁判对足球比赛的理解认知度水平太低了,可以捡包袱走人了。整个过程很清晰,判罚的关键点在哪是最重要的,做动作之际的空间、时间,而非事后的结果同情伤者,就如被追尾者负全责,自杀与他杀分不清。不同球队的球迷之间有敌视有拥护,看球水平有高低,形成不同的观点,都很正常,而足协是公正的专业的权威的官方机构,就应该要做到公正专业果断,如果足协认为这个红牌判罚合理,那显然是有问题的,至少是有失公允的护短和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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