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祗首先将荒芜的无主农田收归国家所有,把招募到的大批流民,按军队的编制编成组,由国家提供土地、种子、耕牛和农具,由他们开垦耕种,获得的收成由国家和屯田的农民按比例分成。屯田实施的第一年,就得到百万斛稻谷。于是曹操就下令,郡国都置田官,招募流亡百姓开垦屯田。后来又接受枣祗的建议,下令军队屯田,屯田制得到广泛地推行。
枣祗首倡屯田制,不仅!使长期遭受战争破坏的北方农业生产,在短期内得以恢复并稳定了下来;失去土地的农民又重新回到土地上来,许多荒芜的农田也被开垦,政府也积存了大量的粮食;几年间有屯田的地方储备的粮食都堆满了仓库,使曹操在所积蓄的粮食,征伐四方,有战事时不会为粮食供给不及时或不足而发愁。而且!是在东汉末年豪强地主势力急剧膨胀的历史条件下,封建国家同豪强地主争夺对无地流民的控制权,限制豪强地主无限度地夺取土地而采取的一种特殊制度。
它不仅在东汉时期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而且为后世开创了一种大规模的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先例,为后来历代的封建统治阶级所不同程度地仿效,在中国政治、经济、军事发展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新疆农垦建设兵团纪念币)屯田制的实施,加快了曹操统一北方的进程。曹操说:“丰足军用,摧灭群逆,克定天下,以隆王室。
曹魏屯田,屯田民不服兵役、徭役,为何还要出台残酷的“士亡法”?
屯田始于汉武帝时西域屯田,为军屯。屯田制是历代政府为取得军队给养或税粮,利用士兵和无地农民垦种荒地的制度。有军屯、民屯和商屯三种。建安元年,曹操在许昌招募农民屯田,使魏国大大提高粮食产量,一年收获百万斛,使军粮不再短缺。令曹操有雄厚的资本作支援,而在军事上占优。后推广到各州郡,由典农官募民耕种,为民屯。
屯田之民免服兵役和徭役,称"屯田客"。 曹操与他奠基的曹魏政权整合军屯与民屯,在各地设立田官专门负责屯田。国家强制农民或士兵耕种国有土地,征收一定数额田租。屯田的土地是无主和荒芜的土地。劳动力、耕牛、农具是镇压黄巾起义中掳获的,有一部分劳动力号称为招募其实是被迫而来的。 民屯每 50 人为 1 屯,屯置司马,其上置典农都尉、典农校尉、典农中郎将,不隶郡县。
收成与国家分成:使用官牛者,官 6 民 4;使用私牛者,官民对分。屯田农民不得随便离开屯田。军屯以士兵屯田,60 人为1 营,一边戍守,一边屯田。曹魏屯田对安置流民,开垦荒地,恢复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曹操统一北方创造了物质条件。曹孟德始屯田许昌,而北制袁绍,南折刘表;邓艾再屯田陈、项、寿春,而终以吞吴;此魏、晋平定天下之本图也。
屯田之利有六,而广储刍粮不与焉。战不废耕,则耕不废守,守不废战,一也;屯田之曹孟德始屯田许昌,而北制袁绍,南折刘表;邓艾再屯田陈、项、寿春,而终以吞吴;此魏、晋平定天下之本图也。屯田之利有六,而广储刍粮不与焉。战不废耕,则耕不废守,守不废战,一也;屯田之吏十据所屯以为己之乐土,探伺密而死守之心固,二也;兵无室家,则情不固,有室家,则为行伍之累,以屯安其室家,出而战,归而息,三也;兵从事于耕,则乐与民亲,而残民之心息,即境外之民,亦不欲凌轹而噬龁之,敌境之民,且亲附而为我用,四也;兵可久屯,聚于边徼,束伍部分,不离其素,甲胄器仗,以暇而修,卒有调发,符旦下而夕就道,敌莫能测其动静之机,五也;胜则进,不胜则退有所止,不至骇散而内讧,六也。
有此六利者,而粟米刍槀之取给,以不重困编氓之输运,屯田之利溥矣哉!但屯田制的剥削较重,屯田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身份不自由,屯田士兵则更加艰苦。曹魏后期,屯田剥削量日益加重,分配比例竟达官 8 民 2 的程度,引起了屯田民的逃亡和反抗。屯田土地又不断被门阀豪族所侵占,于是屯田制逐渐破坏了。 “士亡法”是曹魏制约“士家”的法律。
“士家”是指士兵的家属,妻称士妻,子称士子,女呼士女。在东汉末年的战乱中,曹操集团逐渐获取中原控制权。曹操将他军队中的士兵一律划为“士籍”,或称“士家”,户口单列,世袭为兵。士兵家属集中迁居到许都居住,作为人质,如果士兵有逃亡、叛降行为,就连带处罚其家属。士家的女子不得外嫁,只能在士家之间通婚。“士家”所生士子相承为士,士与士子世代当兵,子女则当色为婚,这就是士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