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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怎么缴销,如何填缴销发票急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30 12:52:05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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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填缴销发票急

税控机开的是:发票代码是发票左上角的较大的数字,你一次性买的发票代码是一样的,而发票号码是连续的,就是右上角NO.后面的数字。发票名称一般是电脑版专用,电脑版普通,有的写几联。要填日期,金额税额等等。你可以到税局发票管理窗口去询问。
主要填写领了多少份发票,起止号码是多少,开具多少份、金额多少,税额多少,作废多少份。将以上写清楚即可。如果是核定征收的纳税人,还要将开票金额按月分开填写,这样便于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审核。

如何填缴销发票急

2,如何缴销发票

7月1日后仍存有旧版空白《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在8月31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缴销手续。2010年1月1日后仍存有旧版空白其他种类地税发票(含印明单位名称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在2010年3月31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缴销手续。逾期不办理旧版发票缴销手续,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具体缴销旧版发票的手续: (一)自2009年7月1日起对未使用完的旧版发票要办理缴销手续。  (二)自2010年1月1日起,对原使用自印发票的邮电、通信业纳税人,要对已使用的自印发票进行清理、造册,核验自印发票的使用情况,对已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要办理自印发票的缴销手续。   (三)缴销旧版发票时,要填写一式二份《缴销发票申请表》,缴销发票种类,数量,号码要详细列出,纳税人要签字,盖章;主管税务所审核无误后也要签字,盖章。

如何缴销发票

3,国税局增值税发票怎样缴销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发票缴销流程 【事项描述】 纳税人因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发票换版、损毁等原因,向税务机关缴销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本事项为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受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联系电话: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因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原因需缴销发票的在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之前办理;因发票换版、损毁等原因需缴销发票的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时限。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时办结。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第十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用户变更、注销手续并缴销空白发票。”

国税局增值税发票怎样缴销

4,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缴销

从开票机子上打一张最后一次购买发票的发票汇总表,拿上最后一次购买的开完的发票、没开的空白发票和作废发票、发票领购簿、IC卡,到国税局大厅买发票的地方把空白的发票剪角作废,缴销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般纳税人使用,当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要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缴销。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缴销怎么办理呢?  ▇ 办理部门  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 所需材料  1、结存未用的纸质专用发票。  2、金税卡、税控IC卡等专用设备。  3、《发票缴销登记表》2份。  ▇ 办理流程  1、受理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纳税人应缴销的空白发票是否齐全,并在系统中进行发票缴销处理,希财网小编整理。在《发票缴销登记表》上签属意见交纳税人。  (2)核对收缴金税卡、税控IC卡等专用设备并在防伪税控系统中进行注销。  (3)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报送。  2、资料归档。  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缴销的纳税人应将专用设备和结存未用的纸质专用发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希财网小编整理。主管税务机关应缴销其专用发票,并按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处理专用设备。
不用的,你都开完以后一块销就行。对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期限要求,直到你全部用完以后再去缴销就行。 没有开出来的发票上又没有日期,所谓三个月的期限是指自开票之日起,90天之内为抵扣期,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用于抵扣,所以无论什么时候开完,等全部发票开完之后一次缴销就行。

5,请问缴销发票需要哪些程序

53.发票缴销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办理注销、变更税务登记,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丢失、被盗发票,流失发票,改版、换版、次版发票(是指对纳税人已购买的发票),超期限未使用空白发票,霉变、水浸、鼠咬、火烧发票等,需进行发票缴销处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发票缴销登记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需缴销的空白发票   3.税控ic卡(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还需提交金税卡)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因注销、变更税务登记进行发票缴销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注销、变更税务登记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纳税人因上述其他情况进行发票缴销的,应当自相关情况发生之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发票缴销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发票缴销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核准   审核无误的,缴销纳税人的空白发票,并在系统中进行发票缴销处理,在《发票缴销登记表》上签属意见交纳税人。   3.资料归档  
看你是电脑发票还是手工发票,如果是手工发票简单一点,在要缴销的发票的封面上填上发票起止号、金额等该填的,填一张缴销单,(从财税那领的)就直接拿到财税那边去就好了。如果是电脑发票,又没有连网的话,还得用U盘将电脑里的数据导出到财税

6,如何办理票据的缴销

1.纳税人停业六个月以上的,到资料发售窗口领取《发票、收款收据清理缴销清单》(一式三份),填妥后连同领购的票据和票据购印证交发票管理窗口。由发票管理审批窗口审核已使用的票据并将未使用的票据截角作废,在《发票、收款收据清理缴销清单》上签字、盖章后退还纳税人一份,同时在票据购印证上作缴销记录。 2.纳税人变更企业名称等情况而需换发票据购印证的,到资料发售窗口领取《发票、收款收据清理缴销清单》,填妥后连同领购的票据和票据购印证交发票管理窗口。由发票管理窗口审核已使用的票据并将未使用的票据截角作废,在《发票、收款 收据清理缴销清单》上签字、盖章后退还纳税人一份,同时在票据购印证上作缴销记录,并将旧的票据购印证加盖作废章后换发新的票据购印证。 3.换版票据缴销,纳税人到资料发售窗口领取《发票、收款收据清理缴销清单》,填妥后连同领购的票据和票据购印证交发票管理窗口。由发票管理窗口审核已使用的票据并将未使用的票据截角作废,在《发票、收款收据清理缴销清单》上签字、盖章后退还纳税人一份,并在票据购印证上作缴销记录。
一、日常缴销用票人续购发票前,须持已使用完的发票存根、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发票及《发票领购簿》,向税务机关报验缴销。 (一)缴销登记用票人领取并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发票领购薄》 2、已使用完的发票存根或在规定期限内未用的发票 (二)审查办理受理用票人的缴销登记后,应当场审查其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审查无误后,应即时做如下处理: 1、对已整本用完的发票存根,加盖消号章;对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的发票进行剪角作废后加盖消号章(对未使用完的发票只需要剪角作废其中未使用的部分发票)。 2、将发票缴销信息录入发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打印《发票消号受理登记表》,交用票人签字确认后,退还发票存根或剪角作废的发票及《发票消号受理登记表》第二联给用票人。二、税务登记变更、注销时发票的缴销用票人税务登记变更、注销时,须办理发票缴销事宜。 (一)缴销登记用票人领取并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同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发票领购簿》及《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2、未用完的发票或尚未使用的发票; 3、已开具的发票存根。 (二)审查办理受理用票人的缴销登记后,应当场审查其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向用票人开具《发票业务受理回执单》。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1、《发票缴销登记表》填写是否真实; 2、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及发票存根数量是否与《发票领购簿》和《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相一致; 3、未使用的空白发票是否缺联、断号; 4、开具的发票是否规范,开具金额是否与《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相一致; 5、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用票人有发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审查期限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处理或向发票检查环节移送处理。 (三)缴销处理 1、税务登记变更时的缴销处理 (1) 收缴用票人旧的《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对未用完的发票进行剪角作废并加盖消号章。 (2) 在发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剪角作废发票的信息, 打印《发票消号登记表》,交用票人签字确认后,退还发票存根或剪角发票及《发票消号登记表》第二联给用票人。 (3) 在《发票缴销登记表》中签章后交用票人,用票人凭《发票缴销登记表》(FP028)到发票发售岗重新申请领购发票和《发票领购簿》。 2、税务登记注销时的缴销处理 (1) 收缴用票人的《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 (2) 根据用票人提供的《发票领购簿》核对发票存根的保存情况,对未使用完的发票在审查无误后剪角作废并加盖消号章。 (3) 在发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剪角作废的发票信息。打印《发票消号登记表》,交用票人签字确认后,退还发票存根或剪角发票及《发票消号登记表》第二联给用票人。(4) 在《发票缴销登记表》(FP028)及《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决定表》中做出意见,签章后交用票人。三、发票改版、换版前旧版发票的缴销用票人在接到税务机关的发票改版、换版通知时,应到税务机关办理旧版发票的缴销事宜。 (一)缴销登记用票人领取并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同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发票领购簿》及《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2、未用完或尚未使用的发票; 3、已开具的发票存根。 (二)审查办理受理用票人的缴销登记后,应当场审查其提交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向用票人开具《发票业务受理回执》,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1、《发票缴销登记表》(FP028)填写是否真实; 2、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及发票存根联数量是否与《发票领购簿》和《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相一致; 3、未使用的空白发票是否缺联、断号; 4、开具的发票是否规范,开具的金额是否与《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相一致; 5、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用票人有发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审查期限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处理或向发票检查环节移送处理。 (三)缴销处理发票管理部门须在规定期限内(三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处理并对收缴的发票或存根做剪角和消号处理,同时将缴销记录登录在《发票领购簿》及发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发票消号登记表》,交用票人确认签字后,第二联及《发票领购簿》交由用票人。 四、丢失、被盗发票的缴销用票人发生发票丢失、被盗的,须到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办理丢失、被盗发票的缴销事宜。 (一)缴销登记用票人发生发票丢失、被盗的,应在2天内到当地新闻媒介公开作废声明,并领取、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同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发票遗失的证明材料; 2、在当地新闻媒介公开作废声明; 3、《发票领购簿》 4、其他需要的资料。 (二)审查办理发票管理部门对用票人提交的以上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开具《发票业务受理回执》交用票人,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查用票人的申请资料,审查无误的,制作《税务行政处罚调查审理报告》、《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限期改正通知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对用票人给予相应处罚。 (三)缴销处理发票管理部门在《发票挂失声明决定表》上做出决定意见后,即时在《发票缴销登记表》及《发票领购簿》上签章并登记缴销记录,并在发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缴销发票的信息。用票人凭《发票业务受理回执》领取《发票领购簿》。 五、损毁发票的缴销用票人的发票发生霉变、水浸、虫咬、火烧等情况时,应及时到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办理损毁发票的缴销事宜。 (一)缴销登记用票人领取并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同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 霉变、水浸、虫咬、火烧残存的发票;3、其他需要的资料、证明。 (二)审查办理接收用票人提交的材料时,应给税纳人开具《发票业务受理回执单》,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残存发票进行清理核实,并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对用票人的发票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三)缴销经审查无误后,收缴应缴销的残存发票,在发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缴销信息。
在票据到期之日仍未使用完的,需缴回原发放部门,重新申领新的。到期日一般是在每年年底(12月31日),各票据会有使用期限说明的,你注意查看正反面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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