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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技术用房的建筑面积是多少,专访仙游县法院院长曾奋乐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28 23:40:22 编辑:管理知识 手机版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子能不能执行?

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子能不能执行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被执行人主张其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是其生活必须用品不能被执行的这种情况,那么申请执行人,如果能够达到上述要求,就可以要求执行房产。

简单的说就是,如果申请执行人能够为被执行人提供暂时住房的,或者同意扣除一定年份的租金的,也就是说,能够为被执行人解决生活困难的,那么就可以要求执行该房产。但是法律虽然是这样规定的,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执行起来还是有一定困难的,所以对于执行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还要结合具体的情况。

文章TAG:仙游县曾奋乐法院院长用房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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