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整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申报功能在税款所属期2020年3月至5月期间,调整《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报规则,"销售不动产项目"第3栏"预征率"栏次增加1%选项,对应的第4栏"预征税额"=第1栏"销售额"/(1 5%)*1%,第2栏"扣除金额"不允许填写。预交税款须带什么材料?纳税人跨县(市、区)提...